方圓之間,領略古典家具之美!
圓桌
圓桌,是廳堂中的最為常用家具之一,它在明式家具中并不多見,多在清代以后盛行。圓桌分為有束腰做法和無束腰兩種,足間有裝橫棖或帶托泥,腿有五足或多足,甚至有些圓桌不用腿足支撐,如獨梃立柱式圓桌。
圓桌大都用老紅木或紫檀制作,黃花梨材質比較少見,而紫檀材質的圓桌則主要在皇宮使用。 人們通常把圓桌與圓凳配備擺放,有時也會一個圓桌和五個坐墩組成一套。除此以外,圓桌還有許多組合式,為了功能的需要成組裝起來,不用時拆開收放以便存放。這種圓桌的套裝擺設,主要被用于接待客人或飲宴。為了便于賓客使用、適宜廳堂場所的擺放,工匠們有時把圓桌制造成獨梃立柱式結構,它的桌面下裝有可以轉動的軸,裝好后桌面可以在上面轉動。
方桌
方桌俗稱八仙桌,主要被當作餐桌使用。方桌同圓桌一樣,也分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,材質上既黃花梨、紫檀、老紅木等硬木,也有楠木、櫸、榆木等其他材質。
方桌也可以配置靠背椅成套,或者與方凳、長條凳配套。它在民間應用廣泛,也是廳堂家具之一。古代,大戶人家常把方桌、大條案和太師椅組合成為廳堂家具。其中,典型的中堂家具組合包括一個大條案,一個方桌,和放置在方桌旁的椅子。
在古典家具的深入研究中,藏友們會漸漸從細節(jié)體味?出明清兩代古典家具的構思、手法、裝飾、用材等等諸多的不同之處,正是清式家具與明代家具在細節(jié)上的改變與更迭,使我們有時通過家具的一部分特征,就能初步斷定該家具是明代家具還是清式家具。
區(qū)分:清式家具和明代家具
首先,明代家具注重造型的簡練與優(yōu)美,比例和尺度適當,追求功能與形式盡量完美融合。相反,清代家具骨架粗狀厚實、寬大,高大,更有大氣的皇家風范。在家具結構工藝上,明代家具講究嚴密規(guī)律,榫卯天衣無縫,牢靠耐用。而清式家具則使用黏膠工藝更多一些,明代家具與其相比,脫膠后容易散架,沒有前者經久耐用。
在用材上,明代家具以黃花梨為主,傳世的主要是黃花梨家具。而清式家具則多使用紫檀,重紫檀稀缺后,就主要用老紅木代替。在裝飾風格上,明代家具注重點面和適度點綴。清式家具則追求富麗豪華,工匠們使用各種復雜的裝飾技巧裝飾家具。比如,明代家具只在椅背或柜面進行雕刻裝飾,而清式家具則滿工雕刻家具。就連頁面銅活,明代家具也是光素的居多,而清代家具刻有各種文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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